无履约能力却与电信公司签订合同,骗取手机21部的本市无业人员秦解民,昨天被黄浦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
现年47岁的秦解民曾因盗窃罪、诈骗罪分别被判刑。去年9月至11月间,秦在无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与本市电信公司下属的4家电信局的营业网点签订了每月话费59元,期限2年的“无线市话服务协议”,并领取英华、华为、互通等各类手机21部,价值人民币9500余元。得手后,秦将骗得的手机卖给二手货市场的个体业主,所得赃款被其花费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