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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小青年林海,参加由他人组织的赌球组织,并参与了非法拘禁被害人周先生的非法活动,林海日前被徐汇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去年10月7日,周先生将一朋友王先生介绍到“光头”金某处赌球,周拍拍胸脯,自愿作为王的保证人。10月8日晚,王先生赌输了球而欠“光头”赌债不还,“光头”遂纠集林海一伙数人,将周扣留在某假日酒店套房中,并由林海等人轮流负责看管。时至2005年10月10日,周先生身心俱疲,无奈之下交出信用卡和密码。在“光头”的指使下,林海等数人持周的信用卡提取现金8000元,偿还部分赌债。周先生在被扣留期间,利用移动电话向其家属求救,公安局接报后至该酒店将周解救,并当场抓获林海等人。“光头”金某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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