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大型犬吓人找谁做规矩》一文引起关注,记者在翻阅1997年修正并重新发布的《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时,发现有些概念难界定,如“本市居民每户限养1只观赏犬”,何谓观赏犬?许多市民盼望该规定能早日“升级”。
有关部门告诉记者,除了攻击性很强的犬类,余下的都可以归为观赏犬。但如何界定“观赏犬”,没有成文的规定。一般而言,除了德国牧羊犬(俗称狼狗),别的犬类都可以家养。
但人们对“攻击性强”的理解显然不统一,即便犬类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各有“说法”。所有牧羊犬的祖先都是攻击性很强的杀狼犬,既然德国牧羊犬被“封杀”,那么牧羊犬家族的其他成员,如长毛苏格兰牧羊犬,短毛苏格兰牧羊犬呢?另外,另一种高加索犬身高可达70厘米左右,攻击性和杀伤力都很厉害,能否家养?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称没听说过。而某区有关部门一女工作人员则干脆告之:“什么狗都可以养的,你来
好了。”
另外,《犬类管理办法》中规定每户居民只能家养1只观赏犬。但是,龙吴路的曹先生和曹杨路的谢女士来电反映,他们小区内有一户居民豢养了2只甚至2只以上宠物犬。嘉定区的江先生也来电反映类似情况。可见,许多市民并没有遵守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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