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得到赔偿,竟然不惜自残。日前,静安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以韩龙为首、通过自残骗取工地赔偿金的团伙案件,一审以诈骗罪判决韩龙、刘杰、梁新东和丰燕来有期徒刑1年到拘役6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各1000元。
2007年6月,韩龙等人寻找到一条“偏门”发财之道,在网吧找到一些外来无业年轻人员,介绍他们去建筑工地打工后,用钢管把这些当“枪手”的临时雇员手臂砸成骨折,装成在工作中不慎摔伤,制造“工伤”现场,再以“赔偿”为由敲诈工地包工头钱款。
去年6月27日,韩龙和刘杰等人招募丰燕来,安排到本市宏泉丽笙大酒店工地打工,将丰手臂打伤装“工伤”,骗取工地负责人夏群(化名)人民币5900元。同月29日,韩龙和刘杰等人又找来张中,安排他在本市南京西路波特曼大酒店工地打工,并于次日将张中手臂打成骨裂,以家属名义前往敲诈工地负责人王天(化名)人民币6500元。
到案后,韩龙交代,被诈骗得来的钱款,绝大部分被他们私分,“枪手”仅仅得到小部分,如丰燕来被打成手臂骨折后,仅得到300元钱。据这伙罪犯的同伙交代,他们采用同样手法在本市作案多起。
【法官提醒】承办法官提醒工地负责人员,韩龙和刘杰等人这种作案方式,是一种新型的犯罪方式,应引起重视,避免以“工伤”敲诈的事件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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