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交通大学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前不久签署协议,在毕业生培养与选拔方面,开展进一步合作,为学生走向企业提供直通平台。
2004年起,上海交大即与宝钢联合培养研究生,并实行双导师制。正导师由宝钢的专家兼任,副导师由交大配备,双方导师共同负责制订研究生的联合培养计划。
在交大与宝钢新一轮的合作中,将进一步探索企业“先期介入”模式。双方将围绕特定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企业背景和职业环境教育,采取“提前招聘”、“优先录取”等有针对性的举措,为宝钢的自主创新和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人才储备,也为交大的毕业生提供更多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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