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眼下,市民外出消费随身携带现金少了,而钱包内各类银行卡却多了。可因市民保管不慎,信用卡遭窃事件也屡屡发生。那么,若是遭窃的信用卡被小偷刷卡消费,拖欠银行的透支款该谁埋单?日前,市民黄先生起诉本市一家大型超市,静安区法院判决,该超市赔偿黄先生损失的60%即2022元。
信用卡遭窃小偷趁机消费
2006年3月2日中午,黄先生在本市铜仁路一家餐厅吃午饭时,钱包不慎遭窃,失物包括一张招商银行信用卡等钱款物品。尽管黄先生向银行办理了声讯挂失及报警,但他还是发现卡已被人在距离失窃地点不远的一家超市购物消费了3370元。
在双方交涉无望情况下,黄先生起诉到法院,声称自己所持有的信用卡是签名生效,不用再输入密码。而该大型超市作为具有信用卡结算业务的特约商户,应有义务严格依照信用卡操作规程,核对购物单上的签名,是否
与信用卡背面签名一致,若发现有可疑之处应暂停受理结算业务。而在签购单上使用人只签了个“黄”字,超市未尽审核义务即办理了结算手续,该行为构成了对自己财产权的侵犯。他还提供银行挂失证明和该超市签购单复印件等相关证据。
双方都有错超市赔偿两千
法庭上,该超市辩称,信用卡被他人消费,是黄先生没有将信用卡和身份证分开保管所致,还认为所有的信用卡都要设定密码,以保证一旦信用卡遗失,别人不能消费。
超市营业员见消费者既有信用卡、又有身份证来消费,导致工作环节上出现过错,但主要过错应是黄先生。经法院调解,黄先生意识到自己存在一定过错,于是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由该超市赔偿黄先生该笔消费款60%的损失。
法官提醒
因信用卡遗失引发的纠纷,近年来起诉到法院呈增多趋势。要避免信用卡保管不当引起官司:
第一、持卡族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要养成与随身携带的身份证、驾驶证等重要证件分开放置的习惯;
第二、持卡族若遗失信用卡,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向银行挂失,不然持卡者终究要承担部分损失;
第三、消费者刷卡消费时,消费场所要按信用卡操作流程认真核对,对超常规数千元上万元的持卡消费者,可先与银行联系确认有效后再作交易;
第四、消费者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手续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对信用卡设置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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