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同志:3年前,我家附近超市推出购物积分活动,说明积分可累计,不受时间限制,并可随时兑换实物,甚至可抵扣现金。于是,我花5元钱买了一张积分卡。前不久,我看到卡内积分已达6000多分。4月6日购物后,我突然发觉卡内积分只剩下2470分,便向超市服务台查询。服务员告知扣了4000分,相当于人民币40元,我当即与对方争执起来:“超市凭什么扣我积分?”服务员回答:“这是公司新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凡原先未兑换人民币或实物的,都要被扣除一些积分。”据说公司在网上公布过新规定,还贴过公告。但我一不上网,又没去店里,怎么了解新规定?遇到我这种情况的人不是一个两个。商家突然改变游戏规则,显然是侵害了消费者利益。
读者周长元
【调查附记】
接到周先生投诉,记者与这家超市总部客服部袁先生取得联系。据了解,该公司确实公布了改变积分统计的规定。按新规定,
消费积分将以12个月为一个统计周期。消费者只要在12个月内使用一次积分(没有数额规定),剩余积分就可自动顺延一年有效期。反之,如果消费者在一年内没有使用积分,12个月之前的积分就会失效。
袁先生表示:尽管此新规定已在网上和超市各门店公告,但确有许多消费者不知情。为保障消费者利益,公司已决定凡消费者因未看到公告而被扣除积分的,均可去有关门店服务台登记,公司将在一周之内恢复其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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