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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厢情愿替儿子办了跆拳道卡,小孩子却不感兴趣。眼看手中的儿童会员卡“退”不得、“转”不成,周女士日前感慨自己被会员卡“套牢”了,而围绕会员卡与经营者的多次交涉更让她烦恼不已。
第一回合转卡“夭折”
去年8月,家住松江的周女士到距家只有5分钟路程的杰司特健身中心乐都路店想为儿子办一张儿童跆拳道卡,原价1800元,优惠后1680元。该店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办跆拳道卡,可按优惠价再办一张拉丁舞卡。于是,周女士花2500元为儿子各办了一张儿童一年跆拳道卡和拉丁舞卡。
没想到,8岁的儿子看到拉丁舞班只有3名比自己小得多的女孩子,试练了一次跆拳道后觉得害怕,就怎么也不肯再练了。周女士提出退卡不成,店方只答应帮她转让。
之后,店方提出消费者可自己联系人转卡,但就是不同意退卡。无奈之下,周女
士几经周折找到一位同事,其儿子正好在该健身中心开元地中海店练习跆拳道。该分店提出,只要乐都路店把卡转成2年跆拳道卡就可办理。于是,周女士找到乐都路店负责人,经协商后把卡转成2年跆拳道卡,并在协议上写明。办妥后,再到开元地中海店转卡,却被要求收25%的转卡费。双方争执不下,转卡“夭折”。
第二回合退卡“无门”
今年春节后,周女士听同事说,因收不到足够的跆拳道学员,乐都路店已将儿童跆拳道班搬迁至开元地中海店。因为搬迁之后路程远了很多,店方也没有事先告知,周女士再次向店方提出退卡,仍被拒绝。无奈之下,周女士投诉至松江区消保委。
区消保委认为,经营者因自身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事先告知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因此,消费者有权提出退款。在消保委的多次协调下,该店先后提出了3个方案:一是到另一家分店去练;二是转成人健身卡,免25%的转卡手续费,但消费者须自己联系一个客户;三,可让孩子在该店继续练拉丁舞,作价1800元,其余700元扣除跆拳道服250元,可退还450元。
对此,松江区消保委认为都不合理。就第三个方案而言,双方已协商将卡转为儿童2年跆拳道卡,新的合同已经成立,退卡时就不该回到拉丁舞班概念上纠缠。至于为何拉丁舞卡作价1800元,而跆拳道卡只值700元,经营者在再三追问下也提供不出任何依据。尽管如此,经营者仍坚持己见,没有妥善处理此事的诚意,令消费者更加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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