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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来沪外国人 入境后及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2008年5月10日 13:31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万怡 选稿:郑闻文

  据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统计,每年都有外国人因疏忽或不了解等原因未能及时办理住宿登记,面临法律处罚,给今后办理居留手续带来不便。警方昨天提醒,外国人入境后应及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随着上海对外交流的日趋频繁,来沪旅游、探亲、商务、工作、学习的境外人员以每年约20%的速度不断递增,2007年已达到520万人次。预计2010年上海世博会召开之际,来沪外国人将突破1000万人次。

  为保障来华外国人的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安全,共同创建良好有序的出入境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入境后要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通常情况下,外国人来沪后入住宾馆、旅店等场所的,前台接待人员在办理入住手续的同时,就办理好了临时住宿登记。如果住在亲属、朋友家中的,则需要在抵达后24小时内(住在农村的,于72小时内),到居住地的派出所办理
临时住宿登记。

  上海警方提醒来沪的外国友人,入境后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外出时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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