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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孩子吃闭门羹 调解员消除误会当事人撤回诉讼

2008年6月25日 13:17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顾琼 袁玮 选稿:解敏

  孩子父亲在法院判决确定的探望日预订了孩子生日宴、生日蛋糕,但到前妻那里接孩子时,却吃了闭门羹。愤怒的父亲一纸诉状要求前妻赔偿自己取消订餐的经济损失,同时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实现探视权。日前,虹口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发现当事人双方是因为欠沟通而存有误会,于是和执行法官一起耐心调解,使孩子父亲撤回了起诉。

  毕先生与邬女士经法院调解离婚后,儿子随邬女士生活。今年初毕先生向虹口区法院起诉,要求探视孩子。毕先生称,由于前妻阻挠,致使自己不能探视孩子,要求每周探视孩子一次,具体方式为每周五下午5时到前妻处接走孩子,周日下午5时将孩子送回。

  案件审理中,邬女士称同意毕先生探视孩子,因孩子太小,体弱多病,只能同意毕先生每周探视孩子半天,不能带走,也不能过夜。3月初,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毕先生每月的单周各探望儿子一次,探望时间为周六的上午8时毕先生到邬女士住所,并于当天晚上7时送回。

  一审判决生效后,毕先生为孩子预订了生日宴和生日蛋糕,谁知,在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前往邬女士住所接孩子时,却吃了闭门羹,生日宴不得不取消。于是,毕先生又向虹口区法院起诉,要求邬女士赔偿取消订餐的经济损失。同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实现探视权。

  在毕先生告邬女士的赔偿纠纷立案过程中,法院了解到,孩子正患重病接受治疗,这才延误了探视。调解员与执行员抓住矛盾焦点,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使毕先生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