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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厂擅自更换发动机遭投诉 事先必须征得客户同意

2008年7月21日 13:29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王新华 选稿:姚琳琳

  编辑同志:今年3月,我单位在上海华申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都灵依维柯客车,开了两天就出现漏油情况。我将车送到场中路的特约维修厂检修,被告知“查不出哪里漏油”。几天后再次漏油,我又将车送往维修厂,这次检修人员发现,发动机缸体有砂眼,需请南京厂方前来鉴定后再做判断。维修厂答应,等鉴定人员来沪会马上通知我,如需更换部件将征得我同意。

  谁知6月上旬,在我既没见到南京方面的鉴定人员,也不知道鉴定结果的情况下,维修厂擅自换了发动机缸体。我与厂方交涉,要求在我监督下重新更换发动机,但对方始终拒绝。双方因此争论不休,这辆客车只能滞留在维修车间。

  读者王先生

  【调查附记】

  维修厂擅自更换发动机,这种做法是否合规?记者就此咨询了虹口区消协和上海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双方都表示,维修方解体汽车发动机之前必须征得客户同意。

  记者随后又与维修厂取得联系,邵厂长对“维修厂擅自更换发动机”一说表示不解。他告诉记者,更换发动机事关重大,当时维修人员是征得托修方一名驾驶员同意之后,才换的。记者问这个驾驶员的姓名,他答非所问。而王先生说,客车司机是公司一名临时工,根本没有提出要更换发动机。

  经本报和上海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多次联系,依维柯南京总厂派专人前来鉴定,并已在王先生的监督下,重新换了一台发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