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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债老赖遭网络化"布控" 多项举措缓解"执行难"

2008年7月21日 13:29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宋宁华 徐永其 选稿:姚琳琳

  为了啃下“执行难”的“硬骨头”,昨天记者从本市金山区法院获悉,该院率先在本市推出了多项相关措施。其中,网格化管理使逃债老赖被全面“布控”,执行工作日志则令“阳光执行”更加透明化。

  划分网格

  所谓协助执行工作网格化管理,就是将金山区的协助执行工作管理空间划分成若干个网格状单元,由辖区内的各街道、镇和工业区成立协助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网格化协助执行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对其所分管的辖区实施全时段监控,区法院执行庭在各街、镇(工业区)设立执行工作站,共同做好法院执行中的矛盾化解和维护稳定工作。今年,金山区正式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对各街镇、工业区综治工作的考评范围。

  随着网格越来越密,老赖们的“藏身之地”也越来越小。2007年,金山区法院借助执行网络由协助执行联络员参与执行的案件达到了1000余件,占结案总数30%。

  “阳光执行”

  从今年7月1日起,一项“执行工作日志”制度率先在金山区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时必须携带录音笔,全公开透明执行。

  金山区法院执行法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执行工作中经常存在找不到被执行人或被执行财产的情况,尽管执行人员为此耗费大量的工作时间,但却未必得到申请执行人的理解,也不利于对老赖动态的掌握。为此,该制度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参于执行工作的人员要对每一件案件的执行情况以日志的形式客观记录在卷,日志内容包括每一次执行活动的参加人员,执行时间、地点,会见被执行人,查找被执行财产的情况,案件执行(执结或部分执结)结束,均由执行参与人员签名认可。

  据了解,金山区法院的执行日志分为文字版和电子版。从执行工作日志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在执行工作中执行人员是否遵循了“执行措施穷尽”的原则,案件执行进展情况也可以一目了然。